[其他] 頂樓屋頂漏水責任問題

作者: death4451 (Tina)   2021-08-06 07:42:40
事實經過:
大家好,因我住家於老公寓5樓,頂樓被隔壁住戶長期佔用蓋為宮廟(他住1號,我2號 因頂樓連在ㄧ起,1-2號頂樓都被他們多年佔地蓋宮廟)
違建侵佔這就算了,雖然頂樓他們有蓋鐵皮屋頂,但因雨水長期還是會滲到頂樓地板,他們地板未做防水層,或長年下來地板防水層已失效。
導致我5樓天花板鋼筋生鏽,斷裂,水泥天花板崩落(很危險)、牆壁ㄧ堆水漬,我5樓天花板可以花錢自己修,但希望他們能在頂樓地板做防水工程
(我們天花板有找工程行看 説是樓上漏水導致)
現在他們覺得漏水/滲水並非頂樓水管破裂,而是(下雨 雨水滲進來)造成漏水/滲水,並非全部他們責任,不願意全額負擔頂樓防水費用4-5萬元,要叫我們5樓出,或他們只能出ㄧ點。
問題:
請問大家 如果今天2號頂樓他們沒佔用,那理論上頂樓防水就是1-5樓共同違護負擔、但今天我們家頂樓被他們佔用,維護 防水維修就算他們的責任不是嗎?(不知我有無理解錯)
還是私下溝通失敗 可直接上調解委員會走程序呢?不知此情況勝算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06 07:48:00
所以頂樓是違建?如果是違建,那就都要他們負責才是正確的
作者: death4451 (Tina)   2021-08-06 07:49:00
頂樓是違建無誤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8-06 16:04:00
修繕維護費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須舉證漏水是對方違法在頂樓增建所致(如搭建時破壞屋頂防水功能),才是由對方負擔吧。不過對方未經其他住戶同意擅自搭建宮廟,可能已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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