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下述非當事人本名)
地點:在員工網頁討論區匿名發言區
內容:
前略(酸)...
一查之下原來是那對夫妻,果然夫妻合作無間
這時上帝突然來啟發
上帝告訴我這種老婆必娶
想問XX單位(@明確指出單位部門)是否還有如此這樣的蕙質蘭欣(@蕙質蘭心,但寫成蕙
質蘭"欣",蕙欣是當事人名字)的女性嗎?
問題:
敘述中可以明確推斷所指人士為何(單位,名字)
再加上必娶二字的諧音
請問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是毀謗,妨礙名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及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