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小孩共同監護遷戶口可不用經另一方同意

作者: hikari06 (HIKARI)   2021-03-15 12:25:03
原本為了就學問題
離婚前 男女雙方及小孩戶口都寄在台北的朋友家。且男方為戶長。
後來離婚後 男女雙方協議小孩共同監護
請問 男方將戶口遷回新北市後(依舊是戶長身份)是否可以不經過女方同意 將小孩戶口
一同遷
回新北市呢?(查詢網路資料 都寫遷戶口需雙方同意)
問過戶政人員說男方若都是戶長 就不用經過同意 覺得有點錯愕 想確認一下
是否小孩以後戶口就任男方隨意 女方沒有反對的權利呢了呢?謝謝
作者: govpoke (純情小胖胖)   2021-03-15 13:37:00
依照戶籍法,如果遷出遷入男方都是戶長,不需經過女方同意,就可以直接遷動小孩戶口戶政人員並沒有說錯,那是戶籍法的規定
作者: dan512215 (人文主義研究中心的打雜~)   2021-03-22 20:57:00
戶籍跟監護權是兩回事 遠東窪地編戶齊民才有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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