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否認子女之訴

作者: jan0330ni (梅林)   2020-12-05 23:51:56
各位好 這是朋友遇到的問題

以下代PO以第一人稱敘述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若有錯誤煩請指正

由於母親年輕時的比較愛玩 生活比較精彩

跟我的生父在一起之前 前面還有一段婚姻

但是法律上好像認定前一段婚姻的男生是我的父親

所以名字的姓氏是跟著前一段婚姻的男生
(身分證後面的父親也是前一段婚姻的男生)

目前本人已經滿20歲了

母親有提到想要辦理否認子女之訴

在成年後2年內要趕快辦好

有提到如果去法院辦完之後

原本的姓名可能需要改掉

因為很多的證件跟資料都是用目前的名字去做申請

跟登記的

想請問如果真的已經確定「否認子女之訴」之後

有需要把原本的姓氏改掉嗎

還是說可以維持原本的姓名

手機排版 傷眼抱歉

謝謝各位的幫忙!如果有違反版規會再更改

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2-06 03:58:00
應該是沒有強迫你改姓或改名的法令,不用擔心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06 09:59:00
就算要改也只改姓而已。另外我是沒查到相關資料,你要不要直接問一下戶政事務所看看?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2-06 11:06:00
姓名權是受憲法保障之基本權(釋399)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06 11:41:00
釋399講的是改「名」的自由權,而不是改「姓」。我是也沒查到資料啦!所以才叫你直接問戶政事務所。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2-06 18:44:00
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為人民之自由,應為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399個案是改名,但整個姓名權都是基本權啊
作者: taiwancom (捐錢給跑粉趴?)   2020-12-07 08:25:00
當初沒用領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0-12-07 14:31:00
他這個應該是婚生推定,母親生他的時候與前夫仍在婚姻中所以他的(名義上)父親是母親當時的配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