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公司搬家/非自願離職

作者: penispower (penispower)   2020-11-20 18:22:00
大家好
事實經過如下:
公司近日搬遷,但距離不是差很遠(同個行政區內)騎機車大概差10分鐘
以經過去新地方上班兩天,但因環境比原本地點差而想要離職。
請問這樣是否算非自願離職?
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一次說搬遷距離近所以不算。
一次說算,但人已經過去新廠上班兩天所以不算。
感覺問不到標準答案,希望板上有經驗的板友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1-20 20:54:00
環境比原本差是差多大 如果不影響工作的話...你說的點無法構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1-20 22:29:00
沒有說只要遷廠就都可以,還是要看影響層面,前後廠區如果都在某一區域,甚至以勞工住居所考慮等.現在只能看之後是否有其他勞動條件變更狀況.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11-21 02:36:00
你的勞動法規是哪一本? 遷廠就可以非自願沒看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1-21 10:17:00
我可以理解看文章都只看對自己有利的["且變更工作地點對勞工及其家人日常生活勢必產生相當影響"]這句是不是被選擇性忽略?!..! 眼花! 照這份看 理論上是可以遷廠就算非自願不過我覺得這份指的應該是遠距離的遷廠。像原po這種短距離遷廠不一定有列入在內,但是你也可以去爭取看看
作者: xiaoker1228 (八雲)   2020-11-21 19:08:00
不是要超過三十公里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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