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支付命令的問題

作者: empire666 (Uluru)   2020-10-17 10:51:06
事實經過:
八月的時候,鄰居向我媽借了現金兩萬元,
只有口說但沒有任何的對話紀錄和借據。
10月初的時候,突然要搬家也沒告知我們,
追上去問,一開始也跟我們講錯的租屋地址(谷歌沒有路名)
後來是看她的租屋契約才知道正確住址
問題:
1.目前只知道她的姓名、手機電話、租屋地址,這樣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
2.如果我事後電話錄音,有套出她確實有跟我們借錢的事實,這樣可以當成
有效證據嗎?
3.因為家母這幾天確診肺腺癌,目前住院治療中,那我可以幫她代跑程序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10-19 21:26:00
支付命令不用附理由,對方覺得沒欠錢才提出異議,證據主要用在之後的訴訟中能錄到對方承認有借錢是最好的,以後好用建議從民事訴訟法508條開始看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0-22 02:52:00
511第2項 現在要提證據釋明 不能完全沒證據可以當代理人 寫個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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