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親戚(男)與前妻離婚多年,有三名子女
日前因為工作傷害影響中樞神經,目前無行為自理能力
其兒子一同工作,也受傷,但治療後狀況還算良好,有行為自理能力
親戚住院期間,女兒與前妻都有照顧,但在醫生表示接下來治療無效後
女兒拖人將親戚送回老家,並給予三萬元,便不再接家人電話
因為家人擔心親戚的狀況,希望還能積極治療,以免生活不能自理要送去長照
因此拜託其女兒能拿出一些錢讓親戚接受其他治療試試看,但女兒表示不願意。
親戚住院期間,女兒已將親戚印鑑變更,並將親戚銀行所有現金領走
女兒表示親戚留下的錢很少,且弟弟也受傷需要治療,不願意將存摺明細公開
家人是覺得錢留給弟弟做治療也可以,但希望至少能把保險賠償留下
一是怕親戚好不起來,希望留點錢給付長照
二是親戚後來有第四名子女(當時的太太目前已失聯)
還在上小學,接下來的日子也需要生活費用
目前怕的是怕親戚的保險受益人,如果填的是女兒
女兒又不願意把錢拿出來照顧親戚,更不可能留給同父異母的弟弟
問題:
1. 想請問該從哪個方向可以拿回保險賠償?
2. 是否能從親戚開的公司統編或其他方式查到親戚在銀行到底有多少錢?
(因為女兒說親戚根本沒留下多少錢,可是同事估算公司是有賺錢的,應該不少)
3. 是否有建議的方式可以向女兒拿回一些親戚本來的積蓄做治療用途?
家人們也到處諮詢、尋求幫助,但總是去找朋友介紹的代書、律師
我有點擔心他們被騙,所以也上來詢問一下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