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兩個多月前在某公司認識一位同事
相談甚歡,他雖做沒幾日離職,但我們有保持聯絡,在聊天有聊到做生意的看法,他說他們家有種哈密瓜
可以批貨來賣,找我合資,我倆各拿一萬出來當本進貨30顆成本一顆500,30*500=15000,剩下5000換成零用金,談妥之際他跟我說,我負責網路的部分比較輕省,因為他要去擺攤比較累,所以他提出兩個想法就是,本金一樣,3
他說他沒有提款卡,匯他女朋友的帳戶
(有匯款紀錄)
過了幾天他跟我說他在上班我察覺有異
便開始旁敲側擊好言相勸說退一些錢給我
(當初有說如果不經營了要把本金退還給我)
結果
就一連串理由了,要搬家,與女朋友分手,、跟女朋友吵架要處理分手的事、阿姨進加護病房要顧(我說加護病房只有特定時間點探視吧)他馬上改口說已轉普通病房,我說有無摺存款、單據匯款、甚至店到店我也可以接受,他都
問題:
投資他說沒有白紙黑字,所以也不怕我告詐欺!請問無作為詐欺成立嗎?
請問我可以報案告他刑事的詐欺嗎?因為他說有進貨單據,可是我從來沒看過,要不到(我怕她開假收據)另外他因私人債務挪用我投資的錢去周轉,現在他還不出錢來,請問他挪用當初說定投資的費用是不是涉及侵佔?另民事
請問我可以報案告他刑事的詐欺嗎?因為他說有進貨單據,可是我從來沒看過,要不到(我怕她開假收據)另外他因私人債務挪用我投資的錢去周轉,現在他還不出錢來,請問他挪用當初說定投資的費用是不是涉及侵佔?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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