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被後方機車追撞,失控後擦撞汽車

作者: smilehyi (Yi-Huang)   2020-04-25 18:01:00
一、車禍發生日期:109.04.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機車騎士皆受傷,兩人都送醫,遭擦撞汽車駕駛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後方騎士(以下以騎士代稱)離開醫院後與汽車駕駛(以下稱為駕駛)自行至警局作筆錄
,前方騎士(以下直接稱為我)以電話作筆錄;
機車至警察處理完才移動,汽車則因擋住主要路口而先移到旁邊停車格。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強制險、單一事故駕駛人傷害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騎士:有,事發後過幾天保險公司有聯絡我
駕駛:未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道路為雙線道,正值上班時間車流量算大,機車皆為同方向綠燈直行,汽車於對向待左轉

撞擊當下沒有任何印象,事後看對向汽車行車記錄器發現路邊有臨停車輛未打方向燈緩慢
切出,為了閃避該車我有「偏左」行駛(非突然的大幅度偏移),超越該車後也未急速變
換車道,後方機車疑似也為了閃避該車然後就從「右後方」撞到我了,被撞擊當下在停止
線前約30公分左右,失控時燈號轉成黃燈,對向汽車剛好在我被撞擊的時候左轉,駕駛說
是我失控滑行時擦撞他的右側車尾,但這部分我沒印象有撞到任何東西。
滑行停止後我立刻爬起來報警、拍現場照也詢問騎士身體狀況是否ok,她點頭後依舊躺在
地上等到救護車把她載走,我跟駕駛在現場繼續等到警察來處理。
後來我的左腳越來越痛警察建議先去就醫才又請救護車來把我載走。急診醫生表示我只有
外傷跟扭傷,骨頭什麼的都沒問題,所以離開醫院回家換完衣服我就去上班了。
之後騎士與駕駛自行去警局作筆錄,我則是因公司離警局太遠直接電話作筆錄,然後我不
小心自爆平時時速約60但同時有解釋我的錶不太準,而且當時車多沒有騎到很快(市區道
路限速50),後來去警局看筆錄,警察應該有參考另兩位當事人的說法,有寫我擦撞車尾
巴(這部分我更正為沒印象有撞到東西)、時速警察一開始就幫我填沒印象,其他都如上
述。
事故當天我有傳簡訊給騎士問她就醫結果也請她可以加我line,但對方沒回,至今也沒聯
絡我,但4/22對方保險員有聯絡我了,他說已經兩天找不到他的當事人了...
事故過一個禮拜我的左腳一直沒消腫,後來門診醫生再幫我照X光才發現骨折,現因為打
石膏而無法自行騎車上班。
目前有申請初判表等事故相關資料,但下週才可取件,尚無法確定責任。
六、問題: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完全沒有頭緒,想請問板上各位:
1、即使我有超速,但我在前方,加上雖然在閃車但我是往左移,如果是因為我移動害她
撞上那也應該是從左邊撞上,但她是撞到我右後方,這樣我有機會無責嗎?
2、因為我想等初判表出來,確定有責任才決定要不要出險,這樣會不會太晚?如果有責
任,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大概多少錢,我出險才有價值?
3、像這樣對方很難聯絡的情形,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呢?
4、如果希望盡量不要走到法院,但一定要拿到和解書,有沒有什麼談判的訣竅?
5、我無責的話,是否可以請騎士自己賠給汽車駕駛?
6、因打石膏無法上班,計程車費是否可向對方保險公司請求?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5 19:57:00
先連絡保險公司 然後等初判表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20-04-26 11:25:00
車碰車,單一事故駕駛人傷害險不賠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4-27 12:57:00
1.等初判表 有可能 但機率不大2.駕駛人傷害險不能用 你的強制險是對方申請的 跟你無關3.做好請警察移送過失傷害的準備4.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先估算條列你想要的賠償跟單據5.可以 但對方兩人不見得願意接受6.上班的部分要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險是理賠就醫的計程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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