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有關揭發詐騙,反遭控訴妨礙名譽

作者: luby0913 (小台)   2020-04-18 19:11:00
事實經過:
因有一位賣家販賣盜版公仔假貨,當正版賣進行詐欺
被多位專業公仔鑑定的同好揭漏,我手邊的證據明確
故我於fb上提供請大家注意這位賣家賣的貨物
基本上我用字都是在灰色地帶,提醒大家注意他的貨有問題
後來他看到以後惱羞至警局提告妨害名譽
第一次被警員勸退
第二次堅持提告。警員只好受理(警員轉述)
演變成我可能需要去外縣市,而且還是郊區製作筆錄,造成我的困擾
目前正在跟派出所爭取就居住地進行筆錄,但我想機會不大XDD
問題:
基本上,被這種詐欺犯用他的時間拿來換我的時間
搞得我有點不愉快也深覺不合理
後續還在思索如果要陪他走誣告下去
一方面誣告實在太難成案,一方面又會持續浪費我的時間
有沒有版友大大可以建議後續的法律攻防。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avid0426 (Damn鄭哥)   2020-04-18 19:15:00
誣告可以不用想了 你的攻防就是妨害名譽刑附民吉下去跟他跑大地遊戲然後派出所如果沒法移轉可以不用去沒關係 偵查庭再到就好
作者: TaiwanDPP (偉)   2020-04-18 19:24:00
只有第一次要去對方的做筆錄之後開庭是以你戶籍地來開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20-04-18 21:46:00
你可以查一下正版公仔在台灣有沒有代理商 然後把賣場連結貼給他們檢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18 23:47:00
你如果沒有買的話那關於盜版檢舉這塊基本與你無關。還有如果你不是實際購買人,只是因他人片面之詞就說他賣盜版,還是有誹謗疑慮的。畢竟所謂的專業公仔鑑定同好不是具有權威性的專家。當然我知道他賣盜版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在你沒有購買沒有明確事證的狀況下就先散播對方賣假就說了重點是你沒買也不是有公仔鑑定師資格的權威阿……我現在跟你說因為我常逛古物店跟博物館,所以我也算這方面有研究的同好,所以我散播故宮的翠玉白菜是假貨,他們用假展示品騙入場費。你覺得這樣的行為有沒有誹謗疑慮?我說個更腹黑一點的,如果你根本不認識的所謂買家A,B。其實是對方的商業競爭對手呢?他們散播錯誤資訊跟假照片你再轉傳出去。你覺得你有沒有責任?有正義感是好事,但是別成為鄉民的正義。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4-19 02:11:00
智財權在追究認定假貨時 絕對不是靠什麼專業同好來跟原廠什麼的比對就認定 你們的"肯定"真的沒什麼價值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20-04-19 08:54:00
你的角色怪怪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19 22:24:00
所以你不就在負法律責任了嗎?(以被告身份出庭)。得償所望?重點就在於:你不是買家,整件事你沒有實際確認過賣家賣出的貨品,僅憑他人未知真偽的照片跟片面之詞你就去散播他人賣假貨的言詞。如果不合你意的回答就是沒有建設性的推文。那我也只能言盡於此。你可以再看一次整篇文章。我第一次的答覆就是提醒你你並無實際證據或專業證照認證,所以在這個前提之下你去散播賣家賣假貨你會有誹謗疑慮。但是你通篇只表達你很專業,只看照片就可以斷定賣家賣假貨。而你認為賣家賣假貨所以你就去散播【你認為的事實】。所以你一開始就預設好自己的立場。別人的看法你完全無法接受。還有我大概可以知道是哪個人寄信給你的。如果你在沒有確認過前因後果的情況下就直接認定我是在釣魚。那我也只能說不論是公仔事件還是這的推文。你都是一個很好操弄的人。因為你會把陌生人的資訊照單全收。這並不是一個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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