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被撞求償

作者: s910 (s910)   2020-02-11 22:33:3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有急診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有監視器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強制險過期
五、事實經過:
事件:走在鄉間道路(一線道),
路邊民宅養的德國狼犬(綁在門口)但是牽繩過長已經衝到路邊
為了閃狼犬我往路中間閃被一台超速(70km)車子撞傷,無法移動被救護車送到醫院
臉部縫針,肋骨挫傷,膝蓋血腫,十字韌帶半月板損傷,內外側副韌帶損傷
三個月後行走已經沒問題,但是無法做高強度運動還在復健
有監視器拍到
要談和解
六、問題:
損失:
1. 醫院復健交通費 5000
2. 醫療復健費 20000
3. 薪資損失費(診斷證明宜休養2個月) 35萬
37萬5000元
因為溝通和解碰到困難目前只打算對
超速車主 求償 8萬
狗主人 求償 10萬
目前車主只想出36000元
狗主人 沒意願賠償
請問合理賠償金額是多少呢?
這樣子是不是應該乾脆直接對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yyyyy   2020-02-11 22:36:00
你會發現告下去價位通常會比較好談 別拖過告訴期(半年)
作者: s910 (s910)   2020-02-11 22:46:00
求償金額合理嗎
作者: Yyyyyy   2020-02-11 22:49:00
你月薪有17.5萬?
作者: s910 (s910)   2020-02-11 22:51:00
對..如果算分紅會更高
作者: Yyyyyy   2020-02-11 22:54:00
這樣就直接告了啦 想來對方也不會和解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20-02-12 09:25:00
直接告了,也不用向兩邊求償,全叫其中一邊負責就可以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2-12 14:36:00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比較快。本件飼主可能之刑民事責任:一、刑事部分:《動物保護法》§7:「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動物保護法》§7也是《中華民國刑法》§15 Ⅰ法文中所謂「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之一(即刑法理論所說的「保證人地位」),因此飼主有刑法§284Ⅰ過失傷害罪不作為犯之刑事責任。 二、民事部分:飼主另有《民法》§190 Ⅰ本文:「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等民事責任。 甚至飼主也可能觸犯行政罰:《社會秩序維護法》§70 ②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或③縱容動物嚇人之行政罰規定。 律師費的算法:刑事偵查告訴代理人算一次(但這部分,我覺得應該不必請律師,備妥驗傷單還有去做筆錄就好)。頂多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部分,看要不要請律師?重點是被告有沒有錢啊?有兩個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應該還好吧?審判中之告訴代理人,這一件我覺得應該也不必請律師,檢察官就是原告啊!民事的強制執行又是算一件,你自己考量看看唄唄 你這一件如果要認真打官司的話,被告要噴出來的錢應該也不少。民事不和解,你這邊提起刑事告訴,被告光幾個月得易科罰金這部分也要噴出一些錢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2-13 17:01:00
兩個均提告過失傷害,中間應該蠻多機會調解;沒調解成立就等起訴後,附帶民事訴訟。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20-02-14 12:14:00
在路中間被撞的話,車鑑應該會認為未靠右行走,有肇因民事上就是與有過失。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02-15 10:20:00
樓上認真?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2-15 23:07:00
人往路上衝車子願意賠就不錯了理論上是找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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