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事後才主張車損

作者: newwrite (jikk)   2019-10-04 23:39:15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9/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兩造沒人受傷,兩造皆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當下沒有報警與做筆錄,事後接獲通知單有到案
對方在現場沒有報警,但駛離現場至公司後,也就是碰撞發生二十分鐘後才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騎機車,只保強制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開車,有保乙式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a.碰撞時
我在108/09/20 18:40時下班
行經A路(有三線道)時,在最內線車道停等左轉燈待轉入B路(有三線道)
此時對方車輛在我後方,同我從A路轉入B路
在我轉入B路時,因轉彎角度過大
先壓到B路內線道與中線道的虛線分隔線,才轉入B路的中線道
我在B路中線道仍偏向右行,但未跨越B路中線道與最外道的虛線分隔線
對方車輛在我後方,轉入B路的中線道後,
就跨越中線道與最外道的虛線分隔線後駛入最外道,並加速與才與我並行
我與對方車輛過於接近,擦撞此時發生。
b.碰撞後
兩造車速不快且都未超速,
碰撞當下我只有右手臂感覺被對方車體輕碰未受傷且後方仍有多數車輛
我就直接駛離。
但我看右後照鏡有車輛閃黃燈停在於B路最外道的路邊。
之後,我看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的摘要寫
原來對方是「現場檢查有無車損並未發現有損傷而駛離
事後反公司(他正要上夜班)查看行車影像及車況
發現確有碰撞及車損遂前來報案」
c.賠償
我到案後,警察給我對方連絡方式與車損
發現對方車門有一條約十公分刮痕
我主動聯絡對方後,對方首先要我賠他600元賠償他刮痕
(他稱自己手工修復便宜)
但我不同意。
後續對方請保險公司連絡我描述狀況後,
對方與保險公司都連絡我一次
而對方再問我是否同意我賠他600元賠償他刮痕較便宜(私下和解)
我仍拒絕,說等鑑定
他就說車廠估價整體烤漆費用15000元,他會報請保險公司
後續應該保險公司會有和解或提民事損害賠償
六、問題:
a.因對方現場檢查有無車損並未發現有損傷而駛離
但事後才主張確有碰撞及車損
這樣若是調解或是上法院
是否可主張對方事後諸葛(禁反言)當成我拒絕賠償的理由?
b.警察根據對方行車紀錄器本意認為
我從B路的內線道壓虛線線進入中線道時
必須打右轉方向燈,否則可能會依未打右轉方向燈寫上研判表
但我主張是,對方行車紀錄器畫面並沒有提供(錄到)
同我從A路轉入B路的連續行為
當我主張連續行為,
是否就可以認定
B路的內線道壓虛線線進入中線道是不用打右轉燈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04 23:48:00
600塊...你花時間處理這件事的成本都不只六百塊這跟禁反言無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05 10:07:00
你打這篇文的時間換算差不多600…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0-05 10:20:00
這就是人爭一口氣 佛爭一柱香就算你今天贏了完全不用賠 時間成本交通花費也遠超600。各何況你的輸面還不小。 600年你還想等什麼鑑定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10-05 19:13:00
15000 要肇責幾成才會小於600
作者: yesohya   2019-10-05 19:25:00
妳應該慶幸對方不是當場報警不然妳有罰單和吊照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9-10-05 21:59:00
600....遇到佛車主應該當場答應的啊...跑趟法院,時間成本加上車資都不止了
作者: tps6115 (林比爾小批發)   2019-10-08 00:58:00
我是車主才不鳥你 讓你自己去跟保險公司玩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0-09 11:49:00
內轉內 你內線左轉首先進入的是內線道 這時打的是左轉燈 然後轉完以後才切換車道 這時候必須打右轉燈你先左轉再變換車道 這不是用連續行為就可以不用打方向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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