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強制分割 繼承人一堆要如何清償 補償金

作者: sex8088 (呆呆)   2019-09-25 22:19:42
事實經過:
小弟名下持分土地 被強制分割 判決已經確定 要土地登記時
必需先償還找補 我就是應補方 當然金額都不多
但可怕的 有些是公同共有 繼承人多到爆
例如 我需補償甲 5000元 但甲的繼承人高達 66人會不會太址
更幹的還不只一個 全部加起來快200個
我去法院問是不是可以辦提存 結果對方回答不行
我必窮盡一切方法找到些人 差點沒昏倒
光是存證信函花費就遠超過補償金額
而地政說 不償清 這些人隨便一個人
都能把你的土地設抵押權 不處理很麻煩
問題:這種強制土地分割 公同共有繼承人一堆
要如何解決找補 遇到這種頭很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9-25 23:30:00
這200人不是都在原告被告裡嗎不是都有地址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9-09-26 11:06:00
因為這是人民自己的問題,不是政府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9-27 11:55:00
你去找有辦過的律師,這個不是不能提存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9-27 12:57:00
《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之1第1項: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時,共有人中有應受金錢補償者,申請人應就其補償金額,對於補償義務人所分得之土地,同時為應受補償之共有人申請抵押權登記。但申請人提出應受補償之共有人已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之1第1項,應該是可以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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