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過失傷害提告及求償

作者: non158 (非行)   2019-07-09 16:52:27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5/2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
掛急診 有開證明 多處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我方駕駛WeMo公共機車
有保強制險 有聯繫WeMo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行經中華路二段 往萬華車站方向
我方駕駛機車於最外側車道直行
對方在我左側右轉廣州街
轉彎速度過快閃避不及
初判表出來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問題:
車禍當下對方態度很差
一下車就是忙著幫車子拍照
警察是我自己叫的
交通警察到場做紀錄後
多次詢問對方有沒有要和解
對方直接跟警察說他們沒錯 被撞很衰
基於對方當下態度很差
案發至今 只有一封簡訊
打算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請問有必要做肇事責任鑑定作為依據嗎?
通常來說大概求償多少較為合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qsasha (小花)   2019-07-09 22:33:00
提傷害告訴還不用想金額,金額是民事(可以刑附民提出),提告時間冗長,你專心休養等到通知你開庭再想金額都還來得及....
作者: ccaffa27 (小木頭)   2019-07-09 22:33:00
基本上還是先調解 對方全責應該是對方提出 提告警方也會先問你有沒有調解過 先列出你損失的部分及收據 精神賠償看別人是說收據的兩倍加起來取整數 但還是要看你的傷勢跟損失為主發生車禍兩次都對方全責 也在跑過失傷害 耐住性子 不要怕麻煩 對方比你更怕麻煩 加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09 23:54:00
保存單據
作者: ych1022 (玄米)   2019-07-09 23:55:00
上法庭就是看單據,精神賠償這個東西倒是很難去要尤其你沒有造成重殘之類的確定你要索賠的1.車損 2.人損 估價單or維修單都完畢以後也不會有額外的醫療產生(合解後後面的都不干對方)看是先調解or提告都可以, 提告後面也是會有個調解會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9-07-10 06:57:00
精神慰撫金本來就是可以要求的,法官也都會判給只是不會讓你獅子大開口就是了年初家人車禍手上臂骨折,慰撫金開8萬8,保險砍到6萬也是賠了
作者: familylawyer (TCChen)   2019-07-12 21:32:00
不能工作損失 還有勞動力減損也都可以求償
作者: yujin1096 (自佑神~~呵呵~~)   2019-07-14 14:09:00
我現在跟原po一樣狀況,家父70歲小腿骨折,開刀二次,肇責我方30%已賠償對方7萬和解,目前過了六個月,已提告對方,台x理賠也無意談和解,只回答等法院,問了相關的保險朋友,也說沉著氣等法院,現今理賠人員多是用拖的態度處理,一切交由法院,比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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