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土地糾紛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9-07-03 18:30:00
事實經過:
A向我家(B)長期承租了一筆土地作為耕作之用
現有占用人(C)在承租期間 佔用了部分土地做為己用
現在A主張
1. 應該由B對C提起拆屋還地和不當得利訴訟 (民767 and 179)
2. A雖然是承租人 依租賃關係雖然可以使用土地 但不是土地所
有人B 所以A不能援用民法767
3. A不能使用部分被占用土地的損害 要向B主張損害賠償
問題: A的主張是否有理由? 我家應該如何做法律上的防衛?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7-03 19:32:00
掰掰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03 22:26:00
這要看是出租交付土地時有沒有C;如果C出現在你所述B交付A占有後才侵奪占有土地,那B還是可以按民962、184向C請求返還跟賠償
作者: pk0943 (.)   2019-07-03 23:33:00
你寫長期承租土地作為耕作使用,要注意可能是三七五租約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9-07-04 08:25:00
請問沒辦法 請A自行處理佔用戶嗎?
作者: MarcoLou (暱稱)   2019-07-06 18:53:00
借問,現在簽的佃地會有375租約問題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7-07 08:31:00
樓上,現在才訂立農地租約的話,依《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理論上不會有過去三七五租約的問題。但農地如果打算幾年內要賣的話,最好頂多使用借貸給他人耕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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