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請問有關繼承問題

作者: lifecat (喵喵)   2019-07-01 15:17:08
事實經過:6年前父親過世,母親為離婚狀態。兄弟姐妹共7人,3人為同父同母,4人同母
異父。爸爸離開時,名下有土地少許而且持分複雜,大姐辦理拋棄繼承(因不想名下資產
複雜影響小孩),所以由其他兄弟姐妹繼承,但所知未辦理過戶。
前幾天其中一位兄弟離世,無配偶、子女,應該是負債(不清楚多少)大於資產。
問題:第一繼承順位是母親。若母親拋棄繼承,但時間超過三個月,兄弟姐妹可以去申請
拋棄繼承嗎?還是大姐可以現在就去申請不要繼承?(理由同上,不想複雜持分,但先前
未過戶有沒有差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7-01 15:52:00
案例事實重點:被繼承人無配偶無子女,負債大於資產。確認負債大於資產的話,就直接依民法第1174條拋棄繼承就好,因為民法第1148條要陳報遺產清楚、搜尋債權人及            陳報遺產清冊清算遺產等等程序要走……拋棄繼承,將來遇到債權人,只要把法院准予備查公文拿出來就好了。 拋棄繼承,實務上可以第1138條所有順位的繼承人一齊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本件之繼承人父母先拋棄之後,繼承人兄弟姐妹可以在知悉其有繼承權三個月內拋棄繼承。 ★但被繼承人之積極財產,不管是存款還是車輛,請完全不要去處分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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