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移轉管轄及對方和解金額過高等問題

作者: nad950836 (煞風)   2019-06-10 14:48:25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年10月2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傷,對方有骨折;我方為輕傷故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借友人之機車,友人機車強制險過期(因未收到保險公司繳費通知,而不知)
五、事實經過:
我方原騎乘在快車道靠近機車道上(並非禁行機車),因後方汽車按喇叭於是我方欲禮讓靠右至機車道,在減速(約略20)尚未完全變換車道之際(撞擊點在機車道與快車道之白線上),遭後方騎乘之機車撞擊我方右機車右後側。
我方錯誤為欲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但並未完全變換至機車道上,推測對方是因為我方車速過慢於是撞上。(從原先騎乘路線至撞擊點移動不到15公分)
該道路限速70,推測對方時速50-60之間,因對方是老人家所以反應較慢,故撞上我方。
六、問題:
目前已被告過失傷害,雙方已出席調解委員會兩次,最近調解不成立,案件轉回偵查庭。
因我方認知須負責比例較高,也願賠償對方之損失,惟對方只出示醫療費約略7千,診斷證明寫需專人照顧一個月,假設看護費以一天2000元來算,再加上精神撫慰金及後續醫療復健,我方願賠償20萬。
然而對方堅持金額60萬(對方是牧場大老闆,已退休),我方請他提出損害證明,對方卻不願意。我方為剛出社會,財產只有銀行存款不到10萬元,因這件車禍頻繁調解,工作也丟了(我方為臺東,車禍發生地在台南)。
問題1:假設被判過失傷害能申請易服社會勞動嗎(想盡量賠錢給對方)?
問題2:這件案子能申請移轉管轄至臺東嗎?(我看審核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車禍管轄地應以犯罪地為主,對方是台南人)?
問題3:假使刑事不能移轉,民事訴訟能在臺東審判嗎?
問題4:能以對方無和解意願為由請法官從輕量刑嗎?
問題5:對方為退休人士,請問他不能工作損失應怎麼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因這件事尚在尋找工作中,經濟十分拮据,又要被判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6-10 15:13:00
1、可能。2、可聲請,但難過。3、對方一定刑附民,以刑事管轄法院為主。4、想要什麼用什麼理由是你的權利,認定是法官的權責。5、沒證明覺得太多就給告。然而版規會先桶你
作者: zoin (zoin)   2019-06-10 15:34:00
簽名檔 .. 5就給他告 下次車禍記得先驗傷..對了 記得加保 第三責任險 不然車禍有人傷沒保險都是筆負擔我車禍醫療費近10萬 我估民事是30萬起跳.. 最近要開庭了你沒強制險 特補會代位求償 大概4-5萬吧 醫療+看護3.6所以J大才說 你認為不合理給他告就好 只是前科有些人會在意有爭議 責任歸屬記得申請車鑑 看比例賠償..初判參考用的車鑑要看起訴與否 事發六個月內 上法院就要向法官聲請
作者: nad950836 (煞風)   2019-06-10 16:56:00
謝謝Z大詳細解釋,也祝福您訴訟順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10 19:15:00
這件移轉很難。你申請要附規費三千匯票還在偵查程序跟檢察官說也可以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9-06-15 03:00:00
車鑑可以在偵查庭跟檢察官申請 過失傷害你如果認罪 簡易判決機率很大 你可能連法官都沒看到 就收到判決書了可以考慮先走完一審刑民事再說 因為雙方落差太大
作者: nad950836 (煞風)   2019-06-15 12:52:00
嗯嗯~我也打算有走完訴訟,最近看到監視器畫面,對方是往左偏追撞我,他如果直行是不會撞到的,所以不一定是我要負比較大的責任...謝謝an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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