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奶奶過世前,繼承人A刻意在奶奶過世期間勤加照顧,因此相關醫療支出,奶奶便請A
協助提領支付,但其他繼承人發現A會向奶奶說謊,偽稱其他繼承人急需現金之類的話
到最後奶奶過世,他聲稱戶頭只剩300多萬,然後奶奶有說要如何分配等
但經向銀行及郵局調資料,發現約有近800萬,但已被轉帳到剩下幾十萬
遺產僅存一棟房子尚未完成繼承
問題:
1.現在目標是能還原全部遺產數額,扣除奶奶生前醫療費用及辦後事的支出後,採應繼
分分配遺產,但生前被提領的現金還有辦法要回來嗎??
2.以刑(EX:侵占)逼民(返還不當得利?)是否較有勝算?
3.希望有接觸類似案例的分享一下處理情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