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賠償問題

作者: bbjerry13 (人生~)   2019-04-20 16:53:33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4.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膝蓋 小腿瘀青,有去醫院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腳踏車無保險,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清明連假去日月潭玩,租腳踏車騎,回來路上,在自行車道路口
友人下車沒站好跌倒,撞到停在旁邊的計程車
刮到這樣https://imgur.com/yezVGmN,右上的刮痕跟中間那裏
因為是我們A到他,願意賠償烤漆的費用($4000)
但是對方還要4天的營業損失及修車後回來坐計程車的費用
https://imgur.com/n9qbGBx 好像是去年的日期
https://imgur.com/10kIdT0
六、問題:
主要想請問
1.對方要求營業損失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4天我覺得太多了
小刮痕應該不會造成無法營業且車錢也沒有道理,他表示晚上太晚沒公車所以坐計程車
2.如果無法達成和解,走調解的話,我看法條是寫以對造人的居住所為主
我們在北部,是指讓對方提出調解就會在北部嗎?
因為在做筆錄時警察是說如果調解要到魚池鄉公所申請,所以不確定調解地點
主要是因為刮痕真的不大,我們願意賠償車子部分但覺得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想請版上各位先進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4-20 17:00:00
等告
作者: guohuo   2019-04-20 18:31:00
營損談個2天看看囉 一定會有營損啦車放在那邊隨便都要個一兩天計程車的話就不用賠他了他不接受就等法院判囉 也沒人受傷痾我看錯了有人受傷
作者: zoin (zoin)   2019-04-20 21:25:00
這車損不至於不能營業 對方靜止狀態 除非有違停不然無過失同1樓 調解不成 就給他告民事 等法院通知 放寬心覺得不合理就給他告 上法院讓他跟法官講吧 反正是民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4-21 03:40:00
請對方提告吧 法官判多少賠多少...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9-04-21 09:02:00
照片雖然模糊但車損超多而且車還是藍色,他到底停那邊被你撞…
作者: bbjerry13 (人生~)   2019-04-21 12:22:00
https://i.imgur.com/h3xoYYo.jpg大概像這樣,不過是上面紅色,下面沒有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9-04-21 21:44:00
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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