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扶送審不予扶助-覆議程序

作者: harada (原田)   2019-04-09 20:39:11
事實經過:
小的是勞資爭議案件去申請法律扶助
結果是收到不予扶助跟覆議申請書
(已經跑完勞資爭議調解,結果不成立,接下來要進行民事訴訟了卻不予扶助)
問題:
想請教說
1.如果覆議送台北審件的處理流程是什麼?是怎麼進行的?
2.會由哪些人來決定要不要扶助?
3.覆議申請書寫說15天內會回覆,網路資料寫一個月,哪個才對呢?
4.不同分會之間的審理標準會一致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idog (.....)   2019-04-09 21:14:00
自己付費 或自己研究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4-11 00:50:00
三個委員審議覆議,原則上15天內要決定,最遲30天內決定。可能會請你去說明至於覆議委員是誰,基本上就是聘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法律教授等人
作者: lisa68 (vivia)   2019-04-13 12:08:00
就去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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