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竊占國有地

作者: phterm (麥田捕手)   2019-02-24 17:43:37
事實經過:
大約在民國六十幾年,祖父和他的姐姐一起購買了一塊地,
據家中長輩所言,當時的土地並沒有登記,等到想登記時,
才知道買的那塊地包含了一小塊的國有地,當時經過公告
沒有異議才順利登記,而那塊國有地從那時起就佔用至今。
期間大部分時間都交由我父親管理,上面蓋了一間鐵皮工廠
早期有繳房屋稅,之後房屋價值低於一定金額後,就沒有收到稅單了
大約七年前祖父往生,我有試著找國有財產署詢問能否價購或承租
可是那塊地在78年已經交由區公所管理,所以沒辦法承租。
近幾年父親把那間鐵皮工廠(很破舊了)低價租給別人當倉庫
去年五月父親住進養護中心後,我在同月代替我父親和租屋者另立契約
契約上還是用我父親的名字,然後七月父親就往生了。
近日我接到一通來自殯葬管理處的電話,要我拆屋還地
否則會有竊占國土的刑事責任,也會有補償金的問題。
問題:
1.我有再次詢問國有財產署,那塊地的管理者是區公所沒錯
請問由殯葬管理處的人來要地,這樣的程序是正常的嗎?
2.這種期況下我會有刑事責任嗎? 我有查過追溯期是20年
但是父親去年往生,轉為我管理,會重新計算嗎?
3.我知道占用國土是不對的,但是家中長輩覺得這是祖父當初買下來的
這種情況下,我有甚麼方法可以保障權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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