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譽和解後遇到難題

作者: jianguitar (賽歌維亞)   2018-12-15 00:56:23
請教各位先進
我的孩子和對方意外沒看到對方碰撞 雙方小孩都輕傷並復原
對方獅子大開口求償14萬 後來兩萬付給對方和解
我寫了事件在FB 提到對方假藉植牙其實是欺騙 以詐欺手段取財
被告妨害名譽 地檢署起訴後 法官極力勸和解
12/13週四達成和解 對方要求辦到四件事
除了付錢 FB道歉 還要在國小、國中
(因為事故當時對方小六 現在國中 他認為國中也要去澄清)
校方一人 及我、他 三人均在場時 在學校布告欄張貼道歉文
這些都有白紙黑字
問題在
我12/14 到國小去 帶著道歉文、校長出差不在 校長代理人主任打電話
給對方 請他來完成張貼達到他的訴求
對方卻推辭說 校長不在、要求除了校長以外 家長會長也要在 主任也要在
他才要來
和解的筆錄 只有寫校方一人
對方如此刁難 毫無誠意執行和解筆錄上要進行事宜
請問各位先進
如何處理是好? 他還沒撤告 法官有排下一庭 他說等四件事全部辦完
下一庭他才要撤告
這件事 他告來告去告兩件已經拖一年又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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