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政府機關欠人民錢?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8-08-10 17:54:40
因某件行政訴訟案,前陣子判決本人全部勝訴,裁判費由對造(某政府機關)全額負擔
裁判主文已有確定費用額,這樣本人與該機關應該就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關係吧?
因為前幾天有發函過去請求用匯款方式支付裁判費用,但該機關卻說要自己去他們那邊填
表格申請
聽到蠻不爽的......債務人應該無權要求債權人自己過去拿錢吧?還要填什麼表格......
重點是該機關離我住的地方至少20公里路程,我根本不想過去拿
這樣應該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吧?
政府機關應該是適用強制執行法122-1~12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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