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譽案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作者: goodj186 (香蕉)   2018-06-04 12:03:49
事實經過:
去年收到一張他字案刑事傳票
去開庭才發現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在臉書上謾罵
我問了檢察官為何找我
他一副態度輕藐,只因為「同名同姓」
擾民就算了,還要我當庭認罪
這是在衝業績的意思嗎?
當下我也有跟檢查官抗議
這種東西不該先查證嗎?
舉證是起訴後的事
事隔半年
想說沒事了
結果寄來了簡易判決處刑書
這半年來
完全沒有警察來我家調查
可是處刑書內居然說有查閱資料38頁
這根本針對我的名字做調查
對於犯罪事實的證據一個都沒有
更可笑的是處刑書內說的犯罪事實
於同年13至14日早上期間某時,在不祥處所
時間不祥、地點不祥
好比
某甲為慣犯,偽造了某乙的車牌
檢察官起訴某乙後
犯案時間?
不祥
犯案地點?
不祥
為何起訴某乙
我認得那車牌,某乙有一個
問題:
1. 針對簡易判決處刑,聲請開庭該怎麼填寫
2. 檢察官沒有對犯罪事實(電磁資料、IP)進行調查,法院上該怎麼攻防
3. 檢察官濫訴部分,該怎麼控告瀆職
4. 結案後,司法證明我無罪。可以申請國賠嗎?(車馬、工作損失、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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