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和解金請益

作者: mayound (獸控)   2018-06-04 03:41:11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8 /4 / 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後座腳部骨折,腳底撕裂傷縫三針
對方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且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機車騎外車道,時速約3. 40,對方車開在內線,為閃避內側車輛於是往外側開,與我方產生擦撞。
後座左腳被捲入輪胎,當下直接痛到跳車。除此之外機車、對方汽車、以及機車前座皆無損傷。
送醫後醫生表示腳步骨折,需以石膏固定至少一個月,實際上也是如醫師估計,大約一個月都只能以單腳行動。
六、問題:
關於和解金的部分。
車禍發生前一個月才從前公司離職,正處於找工作的階段,而車禍後也因休養關係,將原先安排的面試都取消、也有近一個半月無法找工作。
而如今雖已拆除石膏,但仍不能久站久走或劇烈運動,按壓患部也仍感到刺痛,不過並非嚴重到影響行動或是需要治療。
在實際花費的醫療上大約是3500,包含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及拐杖;保健食品則約2500。
比較麻煩的是工作損失,因為本身就沒有工作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車禍前薪資約24~27k,接下來要去報到的新工作則是29~31k。
在網路上查過的結果都是這部分都因為沒有證明所以只能自己評估,或是等到法院由法官判定。
目前我是打算跟對方報7萬(怕對方殺價所以先高報),再看對方如何賠償。
請問這樣的金額會太獅子大開口嗎?若對方要求金額的明細及證明又該如何回應呢?醫療之外的費用都稱是精神賠償嗎?
第一次發生比較大的車禍,沒有太多經驗,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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