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互相恐嚇 已做筆錄 還得再告?

作者: kazuma2010 (龍貓)   2018-05-14 02:28:41
事實經過:
網路起口角 互相恐嚇
他報警 我去做完筆錄
對方恐嚇證據也給警方了
問題:
我要另外再去警局告一次嗎?
對方恐嚇用詞: 你殺你全家 詛咒你全家被車撞死 你媽被輪姦
就差一個人稱 加上詛咒
網路查了一下 好像就不成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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