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健身房請假解約問題

作者: cqo   2018-03-20 20:44:27
事實經過:
今年2/4跟朋友到世界健身中心,業務員說入會會有一次免費體驗教練帶器材
(簽約後教練也叫我3/4以後,第一次來可以跟他約時間)
當下我表示工作關係2月無法去運動,業務員說可以幫我請假一個月,3月份再開始算
簽約一年,第一個月扣款是繳入會手續費$1888 + 第一個月1088 + 預繳最後一個月1088
總額$4064
請假一個月,相當於我3/4才可以進入運動
首次進入是3/7,已經跟教練約好時間要做一次免費體驗
結果教練現場說沒有帶器材這回事
發覺被業務員騙,於是當天也沒有使用任何運動器材,立刻要求解除合約
業務員主張要另外再付1.5個月的違約金(請假一個月+3月份15天內算半個月)
完全無法接受,因為業務員前後說詞不一我要求解約
並且在完全沒有使用的情況下,不但錢拿不回來還要付違約金
3/7當天回家即到消保會網站提出申訴
期間經歷
1.主動去電,營業主任聽完說要先了解事件後再回電給我,結果也沒在約定日期回電
2.約定日後三天再次主動去電,由副理回撥,但副理態度只是要吵架
大約一周收到消保會寄給健身房公文的副本
今天3/20接到店經理來電,對方主張目前已扣款的$4064+3月扣款月費$1088=5152元
皆無法返還,只能免除違約金,並跟公司協商讓我解約後可以去運動1.5個月
問題:
1.請假這一個月我無法使用也不會去健身房,3/4才算正式開始生效
而我在3/7(生效7日內)發現與當初約定不同要求解約,並且沒有使用器材
可以主張要全額退費嗎?
2.萬一無法全額退費,依照「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七條,消費者得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略)退還其餘額:
(一) 扣除依簽約時單月使用費新台幣元乘以實際經過月數(未滿十五天以半個月記)
是否可主張只扣半個月(3/4~3/7)相當於1088/2=544元
什麼都沒用到要被吞五千多元,覺得很不合理
是不是要跟他耗到消保官開調解會><
地點是在台南
先謝謝給我意見的大家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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