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機車擦撞後續賠償詢問

作者: q2275755 (魯蛇鍵盤小妹)   2018-02-24 02:47:23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12/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4處挫傷(有驗傷)
對方:3處挫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
對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2/20晚上七點,在嘉義市忠孝路轉博愛陸橋的路口,因現場路口無待轉區劃設,紅綠燈上也無機車二段式標誌,我騎機車在慢車道欲左轉(有打方向燈)至分隔島的白線處等紅燈,對方在我左後方直行,我在左轉的時候被對方撞上。
後來撞倒在地雙方皆無法動彈,路人報警叫救護車把我們載去醫院。
已開過一次調解,對方提出一疊收據(事發當時的嘉義基督教醫院、私人診所、計程車)主張從車禍當天至今每天都須搭計程車上班來回嘉義市區與民雄市區,
要求1日交通費1千元,醫療費與後續復健加總共要求求償15萬元,我方無法接受,故調解失敗。
初步分析研判表,我方為疑涉左轉彎駕駛疏忽,對方為疑涉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六、問題:
想請問,對方醫療診斷書無論是大醫院及私人診所皆只有開挫傷,無撕裂傷也無休養必要,但對方卻主張每天都痛到只能搭計程車上班,甚至還要做復健(目前對方蒐集的單據約莫6萬),我是否能提出質疑?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跟對方談金額?
我自己的醫療費約莫為兩千元不到,修車費七千,論受傷數量我還多一處挫傷,但已調養完畢。
我知道自己錯比較多,故也並未不賠償,但15萬元實在是難以負荷,對方在近日內亦撥電話希望私下碰面看他的傷勢有多嚴重,被我方拒絕,我方希望這種舉證責任應是在調解委員會等正式場合進行,私下進行有太多疑慮。
因第一次遭遇車禍調解,甚而亦導致過往憂鬱病史發作,但我並未想跟對方求償,只是希望賠償金額應合理,不知該如何是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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