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男女朋友肢體衝突

作者: LosGatos (TACO)   2018-02-15 11:46:32
事實經過:
半夜12點到2點左右,和女朋友吵架,我也說了分手,女方收拾東西且自行從我錢包
拿走現金三百台幣後就賴著不走,甚至拿刀拿剪刀(無表現出攻擊或自殘意圖)被我制止跟
搶回來,途中造成她手受傷,我親自拿衛生紙幫她擦拭止血。
半夜約兩點左右,因隔天我必須早起回南部,一直請對方離開,但依然不走。我把她
的東西拿到門外後,她拿酒瓶跟我的相機威脅我把東西拿進來,我就直接拿起手機要報警
,她就把我的手機搶走,我就強行將她拖出門外,中間有不小心讓她撞到牆,我再把她壓
制在地上的時候才將手機搶回報警成功。之後發現相機也被對方摔壞。
拖出門外的部分就有監視器錄影,可以看到我沒有針對他做攻擊,而且手機可
以證明在她手上,我搶回來才報警成功。
問題:
今天早上對方傳了驗傷單給我,但沒說什麼。可能會提告,請問這狀況下我能怎麼自
保呢?
想針對賴在我家不走,自行拿走金錢,搶走手機,以及拿刀拿剪刀的部分做防衛…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希望有人能給我一些方向,會非常感激相關的協助。
* 驗傷單顯示 頸部、左前額、右手臂多處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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