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相關賠償與處理方式(無肇責)

作者: IamCGW (愛熱鬧的人)   2017-12-13 22:21:47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12.10凌晨4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受傷(人不在現場),對方不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方尚未做筆錄、對方已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強制險、第三人體損和財損,對方不明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2/9晚上我停台中北屯路-路邊停車格,之後人離開
12/10凌晨4點對方號稱恍神,連環追撞4台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車
對方應該就是100%肇責
六、問題:
因為是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意外,對處理此事流程沒有頭緒...?
我是否要向警局申請初判表或公路局責任歸屬結果還是車鑑報告嗎?
過2天做筆錄時需要注意甚麼項目嗎?
目前車還沒修,是否先讓原廠估價單給予對方保險員及對方?
若對方拒賠回原廠維修費,該怎麼辦??
還有我是北部人,但車禍現場在台中。
若要調解或提出民事告訴一定要在台中嗎?還是北部也可以?
本件事故有上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160/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2-13 23:00:00
拿個初判表就好,肇事責任鑑定要自費的。民事訴訟歸台中的法院管轄,至於調解要看是誰聲請的,你聲請就在對方住所地,對方聲請就在你的住所地。或者你們合意在那也可以。汽車維修都要算上折舊,車齡超過五年你的維修費扣掉工錢以後只會賠你一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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