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原告人私下調查資料後報案的合法性

作者: wwwzzz (日復一日的生活)   2017-11-30 15:08:49
事實經過:
之前我在網路上PO了一篇文章,發表我對某間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心得,
基本上文章內容都是事實,我也有證據的只是因為是個人抒發心情罷了就不放在網路上
也沒甚麼情緒性不該使用的字眼 因為是公開文章我不可能亂打字在上面
PO文至今超過一年了,最近某天原告方打電話來,說他要告我要看我誠意等等啪啦啪啦
其實講到後來還是不知道他想幹嘛,頂多一直說我知道你公司 我知道你是誰
但是他根本不知道直接跟他發生事務上關係的人是誰,隨後就在他電話打來結束的隔天
我就收到協助調查通知書,再隔一天我上班的公司也收到協助調查妨害名譽的函件
警方辦事效率真神快阿~~
這麼快就可以知道BLOG的人真實身分是誰了阿,甚至連IP位置都知道了
這高效率真讓我嚇了一跳,
至少我知道以前遇過其他的商標法等刑事案件都沒那麼快可以知道地說,
這次這速度真夠快
當時我也有直接問原告,問他怎樣有我資料 他馬上就生氣了
很不耐煩就說 你管我怎樣知道 我有辦法
基本上這案件本身我沒有要探討,因為我知道該怎樣處理
我想了解的是另一件事情,如下面問題所陳述
問題:
1.原告是因為我在BLOG上PO文要告我,他自己用他的方式取的我的所有資料,這合法的嗎?
2.警方直接就他提供資料處理案件,甚至連IP資料的部分一起處理這方面沒有作業問題嗎?
就以上兩個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1-30 15:35:00
合法
作者: 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   2017-11-30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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