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薪水遲發近一個月

作者: Kspower (Tokyo)   2017-11-20 19:14:00
現服務的公司發薪日是每月的5號和20號
我是新進員工(這個月7號第一天上班)
今天領薪資條發現薪資加項和減項全部空白
最下面有寫本薪x,x78 將於12月5日補發
公司負責薪資的是說來不及作業
請問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相關法律是不是規定延長給薪要先經過勞資協商,特別又是延長那麼多天
另外由於工作的關係在今天順便離職
公司負責薪資的說要延到12月20日才能一起結算....
不知道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嗎
我都覺得該去勞工局和就業服務站做諮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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