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繼母與生父離婚,房屋過戶疑問?

作者: s851424 (三裁公)   2017-10-22 17:22:24
事實經過:
我的母親過世留下3個小孩(因為這個事情,父親跟我們3個小孩關係較冷淡,3位目前均成年),父親續絃娶了一位陸配也生了個弟弟(目前國中)
繼母目前要求離婚(理由是工作認識的老闆威脅要求她離婚改跟他在一起,很扯,但不是重點),當初因為我父親將名下的房子(跟繼母結婚前買的,但是貸款是兩人結婚後約5年後才繳完)過戶給繼母
現在要離婚,父親希望繼母將房子過戶回給他,繼母堅持房子要過戶給他生的弟弟,父親要求房子至少要過給他和弟弟共同持有(他說這是他唯一財產,他也要有基本保障不會落得無家可歸),繼母說可以過戶給我父親和弟弟共同持有,但要寫簽約註明等我弟弟成年,父親名下1/2的產權要過戶給弟弟,還請代書擬了草稿如下:
https://i.imgur.com/ntXXGGA.jpg
問題:
1.請問法律上可以這樣訂,強制要求在弟弟成年後,要求我父親將他那一半的產權過戶給他嗎?
2.照我爸的想法,他擔心我弟弟萬一對他不尊重(或是離婚後我弟就跑去跟媽媽住,不理他),所以他才要求至少有一半的產權在他名下,但因為房子在繼母名下,繼母很強勢要求一定要加上成年後,弟弟要拿到房子產權,不然她就不接受共同持有(要直接將房子轉給弟弟),請問我爸爸真的只能接受繼母這樣的要求嗎?(明明房子是我媽在世的時候買的,後來貸款剩下沒幾年她不幸過世,然後我爸又很傻的再婚就把財產過給繼母)
Ps.原本繼母是打算叫我爸用遺囑的方式來指定房子剩下一半產權給弟弟(意思至少讓我爸可以一直用到往生),但我爸說代書(繼母找的)說父子共同持有,就算遺囑有指定,但是我們其他3個小孩也有權利可以要求房子產權(針對房子的1/2,然後在1/2,也就是3個小孩法律上保障3/16,弟弟只能拿到13/16),所以繼母才說拿要訂個契約,確保弟弟能拿到房子的全部產權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22 21:33:00
話語權是在那個陸配身上,而不在你爸或是你們。
作者: yesohya   2017-10-22 22:41:00
這些問題在當出送給配偶前就該考慮了現在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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