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土地購買糾紛,不知如何處理?

作者: bottychen (阿德)   2017-10-07 20:28:23
事實經過:買賣土地糾紛:
前些日子台中市台灣*屋,一名仲介幫我們居中仲介下購得一塊臨路朝北40坪角地土地,土地前面臨路面寬六米,右側東邊有一條8米計劃道路(為還未徵收開發),仲介標榜可以建造6米寬的房子。於是我跟太太喜歡下,並在合約書當中增訂一條,「如果無法建造房子,此合約無效」,雙方就購買了這個土地。現在放於「存保帳戶」內也有總價3成款項。
在辦理過戶期間,經過三名建築師規劃下,認為此地無法建造6米寬的房子,這地算是塊「畸零地」,總共有兩面臨路都要內縮4米,外加後院要內縮3米。不到10多坪合法建物,經過三位建築師規劃,說是臨路面寬只能勉強建造3米。一名建築師建議,問我們過戶了沒,希望我們主張之土地有瑕疵。詢問後代書說,還在辦理過戶期間,還沒過戶。
於是跟仲介協商,希望在土地未過戶下,主張讓購地合約不成立。因為本人認為有欺瞞之行爲。仲介亦未告知東側需內縮4米,只標榜能建6米寬的房子。
而地主只是強調,合同簽約了不能退訂。仲介方也只是無奈地叫我們走上「法院調解」,仲介方要我們支付$5000的調解費用。
想請問懂得法律的朋友們,
第一點、本合約是否有機會勝算解除退訂?
第二點、「仲裁費用」是否之後可以要求,及衍生後面的費用可要求土地賣方支付?
第三點、仲介部分是否可要求費用賠償?(因為仲介應該告知,本土地建造房子有瑕疵,因查證而未查證,應告知而未告知)。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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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7 21:22:00
看買賣契約怎麼寫吧?可以合法蓋十坪的建物,也是能蓋建物啊!其實這應該在打買賣契約之前,先找建築師評估會比較好,不然就是簽約款只付一點點的錢。這買賣雙方應該都有可以爭論之處,反正鬧上法院,就是只有爽到律師而已。買素地本來就要事先必須審慎地評估了,並不是建地就一定申請到建照。看能不能拿到仲介當初的廣告,起碼能告仲介就是了。
作者: cka   2017-10-07 22:31:00
感覺他本來就知道 才會放出來賣..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07 23:02:00
為什麼不是先找建築師再簽約?
作者: bottychen (阿德)   2017-10-07 23:11:00
地主買了不到6個月就在賣地,就虧了1,00萬賣給我們。原本以為我們賺到了,實際我們合理的懷疑,他應該知道房子蓋起來是有瑕疵的。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10-08 07:56:00
按你說的這地還是可以蓋 所以地主沒什麼問題吧所有的敘述都指向仲介所以當務之急是搜集仲介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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