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贈與稅相關問題

作者: frlyi (MADAO)   2017-10-05 17:49:17
事實經過:
因為奶奶最近委託我幫忙處理一些財產的問題,有一些相關問題想來請教一下
問題:
1.奶奶於9月底分別轉了120萬給姑姑和父親,因為這樣加起來已經是240萬超過年度贈與
額度
若父親先將其中20萬轉回奶奶的戶頭,請問這樣還需要去申報贈與稅嗎
2.奶奶手上還有一筆保險,是101年的時候先繳清130萬,然後於107年可以領回150萬的那

原要保人是奶奶,被保人是父親,期滿領回的受益人也是奶奶
若今年106年去銀行申請將要保人和受益人都改為父親,那贈與稅的金額是算在今年106年
還是期滿到期的明年107年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5 20:43:00
僅就稅捐部分講一下:1.在被國稅局抓到之前,匯回去是OK的,理論上可以不必申報。2.實務上認為,要保人變更,保單價值準備金是贈與金額,贈與時點是以變更要保人的那個年度。
作者: frlyi (MADAO)   2017-10-05 22:45:00
了解了,那看來這個月底之前把20萬轉回去應該就比較沒事了
作者: goldak (金牌臥底阿干)   2017-10-06 21:16:00
免稅不代表不用申報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7 16:08:00
如果是不動產的話,是一定要申報的,因為地政事務所沒看到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之類的文件,根本就不會讓你登記。至於現金的話,理論上贈與人贈與財產金額該年度未達220萬的話,是可以不必申報的。這是有關稅的部分,國稅局遺贈稅承辦人員為了少辦一點案件,也會希望民眾不要申報這類免稅案件。但如果就法律觀點而言,為了保留證據,不僅要申報贈與稅,而且要把資金來源、流程及去向的書面資料保存好,甚至最好訂立贈與契約書。贈與財產總值未超過免稅額者無逾期申報處罰問題(財政部62/09/27台財稅第37365號函)。正確應該是說,理論上要申報,實務上因為沒有罰則,所以很多人就不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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