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ptt上被問候家人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7-10-02 20:15:57
事實經過:
小弟在某板某篇文裡留言,闡述我個人覺得該比賽是表演性質,因此球員演得很認真,
有鄉民在下面回覆"演你媽",私信請他解釋,他不認為是不堪字眼,而我憑個人感覺
下結論,所以回覆"演你__"是剛好而已。
問題:
請教各位法律板的前輩們,這種口無遮攔有算是妨礙名譽嗎?
以他的邏輯,若不同意別人意見就可以隨口問候別人家人?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2 20:20:00
如果對方成立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的話,你罵回去也一樣會成立的。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7-10-02 20:25:00
我沒有罵回去,所以我想請教妨礙名譽成立嗎我有google發現甚至連五字經都有不成立的案例所以我想他的不堪字眼也不一定會成立,但我想喝止歪風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2 20:27:00
你可以提告看看,但能不能找到人又是另一回事。基本上,這種事在網路上是很常見的。什麼都看不順眼的話,會自己先鬱卒到吐血身亡。都還有人主張這類罪名應該除罪化。刑事方面,頂多判拘役而且得易科罰金。就幾萬塊了事。民事方面,通常除非雙方是名人,否則名譽權受侵害之慰撫金金額不會太高的。周玉寇對郭台銘案件也不過就200萬而已。兩個沒有名氣的人也不過就幾萬塊。最重要的是會不會成立都還是個問題咧。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7-10-02 20:39:00
謝謝tao大的回覆,會不會成立或被當成濫訴也是我在考慮的部分,人是一定找的到,因為該人在二手板賣過東西
作者: hidog (.....)   2017-10-02 21:23:00
成立機率不高...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7-10-02 21:34:00
謝謝hi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0-02 21:54:00
除非原PO用真實姓名發表文章,否則實務上有些會認為你在實際世界上的人格、聲譽及社會評價並未受到減損,所以有可能不會成立。但是如果像是4X貓那種網紅,因為許多人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及長相,他在網路上被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的話,成立機率就比較高了。加上有些法官都認為「幹」是發語詞之類的,「演你媽」也有可能被認為不具公然侮辱的詞語。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7-10-03 19:10:00
謝謝T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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