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受傷
對方頭部撕裂傷及輕微腦震盪
我方大腿骨骨折,膝蓋挫傷,眼骨粉碎性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 現場亦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險部份已理賠
五、事實經過:
車禍示意圖https://imgur.com/a/8yldn
主幹道停等紅燈,我方出巷口左轉,對方跨雙黃逆向直撞
已做交通鑑定 對方肇責100%
車禍至今已七個月,骨頭未癒合,並無法上班亦無法正常行走
六、問題:
這邊提出的問題是理賠金額是否過高
薪資證明28,333(月) x 12個月(診斷證明) = 339,996
看護費用2,000(日) x 12個月(365日) = 730,000
精神賠償為上述三分之一 = 350,000
這樣的賠償會太過份嗎?
還是有什麼需要補充的東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