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獲續賠償問題請益

作者: vanjany (hagel)   2017-08-14 10:34:15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及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都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是都有聯絡保險公司處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父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因家父目前意識不清所以當時情形不得而知,對方是說家父闖
紅燈,當時車禍的現場圖如下,雖說家父闖紅燈,對方沒有行車記錄器或是路口監視器其
他可以佐證的,在這張初步研判分析表肇責的歸屬,也不清楚,家父當時已有些昏迷,談
話記錄表內容能作為完全的佐證嗎?




六、問題:
1 想請問這樣來說談判的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合理?目前醫療費用及因受傷無法工作兩年
的損失大約是一百萬元,家父的受傷情形因創傷性顱內出血及顱骨骨折,所以造成意識不
清,目前生活無法自理且走路行動不方便,有記憶喪失的情形,常常無法識別出別人,而
且一直做著下意識的動作,只會記得以前的事情,車禍後發生的事情都不清楚。


2 若是考慮肇責後能拿到的真正賠償金額大約是多少?
3 如果調解委員會上的調解無法取得共識,提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的手段合適嗎?
4 目前召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暫無僱用律師的打算,請問綜觀上述情形是否請律師較為恰
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vanjany (hagel)   2017-08-14 10:35:00
抱歉忘記用標題.........
作者: virtual (:))   2017-08-14 10:46:00
大寫 T 可以改標題
作者: wallachia   2017-08-14 11:37:00
律師費是算庭的,我當初是用了監察跟刑事庭,會輔助調解。這能朝過失重傷害的方向,看對方是不是業務執行中。
作者: ych1022 (玄米)   2017-08-14 12:49:00
初判完全無法分辨肇責....這樣要如何談, 申請行車鑑定吧能賠多少端看你能舉證多少損失(有單有據)調解不成就是給法官依肇責比例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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