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高薪低報

作者: morocoyaya (無)   2016-10-15 04:43:29
事實經過:本人公司在勞健保投保是投保最低薪資,近日有同事向勞保局檢舉反應,也有
派人前來了解並開罰。
但同事向公司要求補回過往少報的勞退6%時,公司卻說要上法院。查了網路之後,發現雖
說法規有規定違法的雇主要補回,但勞保局並無強制力,因此勞工還是需走民事訴訟才行

問題:
想請問版上專家,是否一定只有走法律一途才行?
還是可以請勞保局安排協調會,說服公司補回?
如果以雇主高薪低報有損勞工權益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契約是否可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10-15 08:11:00
可以告刑事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10-15 10:44:00
直接問勞工局是否可以幫忙,也可民事侵權告訴,勞退金不超過50萬就是簡易庭,直接假扣押公司帳戶就好,網路查一下裁判書即可照樣寫一分訴狀即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5 20:14:00
先用一樓的法條,發存證信函,公司不理,你就提出告訴如果提出告訴,對方要求何和,記得多要幾倍處理這類事務勞心勞力,殺死不少腦細胞還有時間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0-15 20:22:00
http://www.mol.gov.tw/service/18394/18395/23118/高薪沒高到超過八萬找法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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