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換老闆、資遣與年資、年終

作者: rayray123 (rayray123)   2016-10-13 22:04:22
事實經過:
各位好,本人在一家公辦民營機構工作,
近日得知機構在11月將重新招標,明年1/1將換新老闆接手。
本人及部分同事目前在機構的福利為年終1.5個月,年資約4年。
按照上面政府單位的"指示"(不確定有沒有正式公文),舊老闆必須支付年終、資遣費。
新接任的老闆也必須承認舊有員工的年資。
問題:
1.政府單位的"指示"新老闆一定會照做嗎?
新老闆是否有權不承接舊員工的年資福利?(除非新簽訂的勞資契約有提到?)
2.舊的老闆不想給資遣費,表示全權交由機構主管負責,
目前主管有來跟我們開會提到,機構今年度為虧損狀態,沒錢支付資遣費,
但年終(1.5個月)會提前於12月底前給付。
資遣費(四年的人有2個月)部分礙於政府單位要求單據,
希望我們私下簽領據(不確定是不是這個),
但『不會有錢過給我們』(講法1)、或是『可能給我們幾千塊』(講法2),
以上曖昧模糊的講法讓我們很是疑惑,也很煩惱到底要怎麼處理。
如果我們簽了是否就要繳稅?
較具體的是,現在要求我們十月底前要告知是否留任。
想知道如果表示不留任,還能拿資遣費嗎?
還有資遣費最晚必須要在甚麼時間點要求?
以上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初出社會沒幾年,有耍笨的地方請見諒並多多指教,謝謝!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0-14 18:34:00
找律師諮詢囉
作者: chumush (犬神)   2016-10-14 13:08:00
請洽地方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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