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一定要公證嗎?

作者: makimi (小葉)   2016-08-24 02:19:43
事實經過:
之前跟房東簽約一年,
目前轉為不定期租約,
房東透露有意賣房子,
但還不甚確定。
擔心房東若賣房,
因為要考試,
我會沒有時間去找。
問題:
如果再和房東簽約一年,
在「沒有公證」的狀況下,
若房東於106年8月之前出售房屋,
新屋主是否必須讓我把約走完,
而不能在租約到期前叫我搬走呢?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
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
者,不適用之。」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否有涵蓋到「沒有公證」的一年租約這一塊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08-24 04:10:00
法律條文超級白話的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24 07:33:00
考試的時候記得把題目從頭到尾看完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8-24 09:10:00
五年以上要公證,五年以下不用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4 12:36:00
同樓上,請看民425;5年以下不須公證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8-25 15:51:00
有定期約則等約滿,不論是否賣屋。不定期則需搬走。
作者: makimi (小葉)   2016-08-26 01:00:00
謝謝解答,因為朋友一直強調「一定」要「公證」才適用Orz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6 13:30:00
公證是比較好沒錯,但實際如就前面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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