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對方可否以社團法人之名義提告毀謗?

作者: tp6g4 (陳試)   2016-08-09 02:19:32
事實經過:
人物有:我、A
    我與A的共同好友 B
    A之好友C
    我的好友、同為臉書社團管理員D
昨日B在他設公開權限的發文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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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POKEMON GO的風行,可以讓所有走到戶外的人發現:
"哇!為什麼我們的公共空間這麼少!!"
"原來炒地皮炒到我們沒有空地可以休息了!!!"
"靠!為什麼連讓我們好好坐下來的地方都沒有了!"
"幹!好熱啊!小時候的樹都到哪去了啊?"
"我們的人行道原來這麼狹窄還停車停車這樣,我們的都市規劃去哪了?"
"看啊!那不是巨蛋,是世界奇觀百貨公司啊!"
"奇怪?以前在這裡的老房子怎麼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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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在下面酸了一個我平常非常不滿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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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像我這樣被熱習慣的
沒有XXX,我覺得還好
通常會XXXXXXX的,蠻多人是在家裡節能省碳卻在吹冷氣的
這樣出去外面才會覺得熱
例如OOO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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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該團體的原因是身為 該議題倡導團體 常常有不查證而亂講亂罵等事
A之前就跟我發生過言論上衝突,亦是該團體的核心幹部,目前FB已把我封鎖
A的友人C將我在好友B底下的酸文給他看以後
透過D私訊給我說,要我嘴巴放乾淨一點
不然A有錢有閒要來提告
問題:
我的推文只有指稱「這團體蠻多人是在家裡節能省碳卻在吹冷氣的」
完全沒有講到A
想問:  一、A是否可以用她本人的名義,覺得被指涉而提告毀謗或侮辱?
     二、A是否可以用該團體(社團法人)之名義提告我會綁?
     三、若是A可以提告,按照此事實是否可能成立毀謗?
       (講人家有在家裡吹冷氣是否構成毀謗)
       (目前已截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09 06:41:00
誹謗或是公然侮辱的對象只能是人法人 團體都不會是誹謗罪的受害者但是有可能出現民事問題就是了 看個案而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09 10:55:00
這團體蠻多人是在家裡節能省碳卻在吹冷氣的,這句話讓團體構成員有機會可以告你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9 10:56:00
不太知道詳細的說詞 以這篇內容來說會構成民事問題嗎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9 13:57:00
這種告不成,頂多用民事來煩你。需要寫一張答辯書但是對方一樣要寫狀還要繳裁判費之類。他求償太小金額簡易庭就會直接要他會去講有錢有閒 這種話就知道是嚇你酸人是無罪 但是罵人有罪
作者: tp6g4 (陳試)   2016-08-09 20:27:00
謝謝以上各位的回答,我已經做好被煩的心理準備了~那人是有錢有閒我相信,而且整天精神暴怒的進行衝撞其實我還真的蠻希望他看心理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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