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申請限定繼承後,收到法院民事起訴狀

作者: lkykltw (lkykltw)   2016-08-08 15:29:13
事實經過:
我母親,今年因意外事件過世,向法院申請限定繼承,並陳報遺產清冊,也已收到法院的裁定(公示催告)。
日前收到民事起訴狀(抬頭寫某某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事由是母親在外借款,我是被告。
備註的內容如下:
本件適用調解程序。起訴狀繕本一件。收受訴狀後應於10日(或期日前5日)提出答辯狀於法?
問題:
1. 10日(或期日前5日) 這是代表收到訴狀十日內或是調解日五日前(為何有兩個日期?)提出
2. 如果不提出答辯狀,是否調解當日與原告進行調解即可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8 17:27:00
如你有一些資料先寫成文 寄一份email給法院通常是求取借款償還、你想辯解或說明的事項寫成文開庭前先給法官瞭解一下,上法庭這樣進度比較快。不然法庭記錄打一段問一段很累的。開庭會拖很久。有一次我被問晚上10點的法庭很累一問一答很累,搞到回家都已經晚上12點
作者: wustella   2016-08-09 20:52:00
把申請限定繼承的資料 遺產清冊 法院裁定 印二份帶出庭 一份給法官 一份給原告 就差不多可以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