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理賠證明

作者: louisex4 (惡魔與天使)   2016-07-05 19:02:59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06/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有,坐救護車到醫院,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等警察到之後才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無。
我方:無。
對方:有保險,但對方說希望不要通知保險公司,因此尚未聯絡保險。
五、事實經過:
車禍地點為雙向道十字路口。我方(家母)為行人,由南向北前進,綠燈、走斑馬線
天候視線良好,但發現對方無煞車時已經閃避不及;對方為小客車,由北向南方向在
十字路口右轉,同樣為綠燈,車速不知道(但推測不慢,因為家母體重約80公斤,但
整個人被撞飛起來彈坐在地)。不確定是否有人看到事發經過(但是撞到後附近店家
有出來察看)。對方無酒駕,自述是和副駕駛座上的小孩聊天一時沒注意才撞到(筆
錄部分)。之後,家母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對方和家父留在現場等待警方。
六、問題:
1.尚未申請車禍鑑定,但是我自己認為我方應該無責任,請問還需要申請鑑定嗎?
2.家母職業為傳統市場攤販。
2-1.由於符合退休資格,家母於前年已經請領退休金,且報稅時登記由我扶養。
但是實際上仍有在市場工作(附近攤位、客人、出租攤位給我們的業主皆可
以證明),請問在這請況下是否可以要求工作損失?
2-2.承上,若是能夠要求工作損失,請問工作損失應該如何證明?或是只能以最
低薪資求償?市場已經繳納的攤位租金可否也向對方求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irseal   2016-07-07 02:22:00
純粹告知您,即使是自己看護,但診斷書有寫入即可跟對方求償的,以強制險規定1天1200元
作者: Airseal   2016-07-06 05:56:00
責任等大約1個月至警局領初判表即可確認和解就是把你想要的金額提出來,雙方同意就叫合理,等到調解失敗上法院再來想怎麼舉證
作者: louisex4 (惡魔與天使)   2016-07-06 12:31:00
因為對方不接電話也不聯絡,就感覺擺爛,因此可能要走上調解或法院一途。
作者: jerry810308 (傑瑞)   2016-07-06 13:29:00
基本上行人走在斑馬線上還綠燈是沒有責任的,你可以開始想要開多少價了
作者: Airseal   2016-07-06 14:07:00
對方態度差…那就跟醫生溝通在診斷證明寫得詳細點,特別是需休養時間以及需人看護這兩點一定要寫進去,有了這個才有看護費跟工作損失的求償條件你只需要想如何證明工作事實跟工作收入,搭配診斷證明應該可以拿得到你想要的攤位租金是可以一併要求賠償的
作者: louisex4 (惡魔與天使)   2016-07-07 00:41:00
感謝各位回覆,這兩天會再聯絡對方,因為家母偏向大事化小,因此只想跟對方要求工作損失(看護是我爸自己來、精神賠償我媽也說不用)因此針對工作這點才會幫她詢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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