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前面車子

作者: gogo520 (只想愛你)   2016-07-03 21:38:18
一、車禍發生日期:105.07.0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寫三聯單。(尚未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下交流道時,因未保持安全距離,
撞上前面的車子。有踩剎車,
但還是來不及。
國道警察,量完車子狀況後,
請我們下交流道寫三聯單,
然後我們自己聯絡保險公司,
並由我們自行處理及和解。
六、問題:
因為我的保險是加重的第三責任險,
我有去看我的車子保險明細。
除了駕駛(副駕駛及乘客)事故的賠償,
還有一項是第三財損責任險。
保險公司說要看責任歸屬為誰,才可理賠。
但目前是我責任最大,因為是我去撞別人,
而且我還有一張罰單。
現在問題是,保險公司要我們自己去
車行估價,多少錢再由保險公司出。
但保險公司說的很保守,讓我很緊張。
1. 假設對方車子估價為5-10萬,
責任歸屬是我的問題,那我的保險公司
是全額付這筆錢嗎?
2. 我的車子受損部分,絕對不是對方
的保險公司賠,那我的理賠可找自己的
保險公司做理賠嗎?
3. 因未保持安全距離須開罰,想問大
概是多少錢?(時數10-20、距離1-2公尺)
4. 財損是賠車子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7-04 01:32:00
2.要看你有沒有保”車體險”(賠自車)3.3000-6000 4.保對方的車子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6-07-04 01:13:00
這保險公司有點摸魚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7-03 22:44:00
可以換保險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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