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公所調解書未經法院核定 法院要開調解庭

作者: brightsky (沒有希望的未來與人生)   2016-05-10 16:13:13
事實經過:
我是被告
我跟房東有租屋的糾紛
他向法院提出遷讓房屋的告訴
目前收到法院轉調解庭的通知
在收到法院通知之前
我跟房東已經在區公所達成和解 調解委員會也轉送法院了
但目前法院核定書尚未下來
由訴狀看起來房東應該是調解之前就去告了
目前也尚未撤銷 所以法院才會通知調解
問題:
想請問這次調解是否可以不出席?
又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PS 上班的地點非同縣市 請事假會扣非常多錢
另外 對於跟房東周旋也感到很疲倦
所以調解內容很不滿意還是簽了
沒想到房東沒有去撤銷告訴(調解書上載明放棄民事訴訟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16-05-10 16:34:00
打電話問書記官先
作者: brightsky (沒有希望的未來與人生)   2016-05-10 18:58:00
有打電話給書記官過,可能遇到他心情不太好,他說調解書沒有等同法院判決這件事。有想過請假到法院核定下來,但也擔心會有突發狀況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5-10 19:22:00
看你要不要重新議定,如果你對上次調解不OK但不想繼續處理下去,那就問房東是否要繼續調解還是先撤銷等核定(有送核定嗎?);如果想重新來過,那就到庭以上次那份為基礎調整的地方讓自己更可以接受;另外書記官不太處理你這方面問題,你找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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