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腳踏車被公所清理

作者: jifumu (jelly)   2016-04-26 11:30:02
事實經過:
  敝人騎腳踏車通勤,每周除周休外天天往來於學校與鄉公有停車場。然而
昨天我的單車被公所作為廢棄物清理。腳踏車停在外頭日曬雨淋,外觀上雖
部分有鏽蝕,車籃也破損,但有確實上鎖,輪胎亦新(兩輪去年花錢換過)且
滿氣無破損。
  敝人自己去鄉公所反映,公所表示一個月前於電線桿張貼公告,依廢棄物
清理法,將公有停車場礙於觀瞻、鏽蝕之疑似廢棄車輛經公所清潔隊清理。然
而我上週末才將車輛停在角落處(靠近於部分廢棄車輛),其他人也有停在那
。公所表示是建設處自行認定車輛是否為廢棄車輛並清理。
  向公所反應後,對方表示會討論,再跟我聯絡。然而過了一天沒消息。我
問對方能不能去親自要回,沒能得到正面回應,只表示已經依法處理。
問題:
  請問法律專家,公所的作法是否有瑕疵?例如應該要在車上貼單警告即將
清理而非單純貼在電線桿上。該作法是否主觀,法源依據不夠?對方說我可能
無法證明該腳踏車是我的(只記得車上貼紙、密碼鎖號碼),代表我沒有足夠
理由能要回?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26 11:57:00
跟他們說 半天內看不到腳踏車直接提告
作者: jifumu (jelly)   2016-04-26 12:04:00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26 12:58:00
是不是廢棄物不是他們說了算 告了再說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4-26 17:40:00
公所執行職務 我想毀損或是損害賠償應該是不太可能不知道如果提損失補償有沒有機會贏只是先決條件你必須要證明你有所有權 無法證明一切免談
作者: pk0943 (.)   2016-04-26 19:32:00
其實公所是可以不理你阿,你要爭取權益就直接去提告吧只是你要怎麼證明你是車主?萬一剛好沒監視器或是拍不清楚?還有你腳踏車的價值是否值得去提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7 12:15:00
目前我看到的都是貼在該腳踏車上,以一定區域就容易誤判
作者: pk0943 (.)   2016-04-27 14:34:00
其實你去告告看就知道公所有沒有疏失或不法侵害你的權益判決書理由會寫很清楚我在這邊跟你講有沒有疏失,沒什麼公信力及既判力,因為我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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