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公然侮辱

作者: jacinthecc (沐沐)   2016-03-17 17:23:13
代朋友詢問
事情經過:
昨天跟朋友在校園聊天
結果聊一聊有人走過來一直盯著我們嘴裡還念念有詞
我們都以為是對方認識的所以也跟他對看
確認不是彼此認識的人後才不理他
接著他態度很不好得走過來說我們在講什麼
然後還碎碎念
我說我們在聊天而已 沒想管他
後來他走到幾公尺外一直拿手機拍我們
我覺得不太舒服很奇怪就跟朋友說我們改天聊就各自離開
而我要回家得經過那個奇怪的人旁邊
我還停下腳步確認他還一直對著我拍 所以不太敢回家
我過去問他到底是怎樣
他問我剛剛為什麼指指點點之類的(我有點緊張不太清楚他到底要幹嘛)
我說我在跟我朋友聊天啊
他就很兇說 "好 快滾"
然後我走過去之後轉頭確認是否還在拍攝
因為有點擔心不敢直接回家想去旁邊找地方坐著等
結果發現他還在拍
就回去問他到底是想怎樣
他也不斷反問我想怎樣(我就沒幹嘛啊...)
接著我轉頭離開自顧自說一聲 校欸
他就說要報警找警察來告我公然侮辱@@
當然我就順便在現場等警察來 畢竟他真的很怪
我有把朋友call回現場
警方一來他就直接跟警員說要告刑法309@#$%^&*
反正好像很專業之類的 警方也有點傻眼
警察說要原告先去做筆錄之後再通知我過去
回家後有跟家人講他們也有給我一些建議
因為最近比較忙碌 想說跟警員約時間做筆錄
十一點多打電話去派出所 他們說對方要直接去地檢署
變成我又只能等通知了
目前會向學校調閱監視器證明是他先走過來挑釁以及站在旁邊不斷拍攝
問題:
有自己查了一下 最高就是判拘役跟罰金
未來因為有打算出國念書那些
比較有疑慮就是假設沒和解
而我官司輸了被判拘役那些
會不會有良民證相關的紀錄(前案紀錄那沒關係我有查過~
因為查到第三條是說不予記載
但是第七條好像又說五年內沒有再犯才會消失@@
因為沒有這方面的背景所以文謅謅的不是很懂
上來請教各位~
還有就是將來應該會到新竹念書
如果要開庭要如何申請將地點轉到新竹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6-03-17 17:34:00
有第三人聽到嗎?沒有就不符合公然啦 歹年冬厚肖郎
作者: jacinthecc (沐沐)   2016-03-17 18:40:00
是在校園內 有很多人走來走去 不確定其他人有沒有聽見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6-03-17 20:10:00
如果監視器能證明當下四下無人就還有救 不然原po真的會有被起訴的可能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17 20:26:00
他要先證明…你可以等檢察官開庭看完他告你的內容,再決定要不要找律師或先找法律諮詢現況就是,你不知道他拿什麼告你,麻煩你安心吃飯,睡覺,等通知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6-03-17 21:09:00
既然先前的對話,知道對方不正常,讓你有點擔心,為何後續是在他旁邊坐著…又三番二次去找他談話xd...
作者: gruousconin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   2016-03-19 12:47:00
.........在校園內很多人走來走去就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之下而符合公然的定義囉!如果是就成立了啊!只是你不承認你有罵,他如果沒人證物證也告不成就算告成被判刑也只是小罪,那種前科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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