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拋棄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問題

作者: DongFeng   2015-05-31 18:18:26
Hi, All
兩個禮拜以前我有發文請教拋棄與代位繼承的問題(剛剛直接回覆舊文好像不符合版上要
求被刪除了,在這裡對版主說聲抱歉), 目前整件事情有新的狀況...
目前我爸計畫跟銀行債務協商後開始還錢並繼承他的那一份(房產/自住中),另外有兩個
姑姑跟一個叔叔有繼承權利,不過叔叔也有欠債而且是根本無法處理的金額,估計他是會
拋棄繼承給他的三個小孩繼承
目前可以想到的有以下三種可能
A:我爸跟兩個姑姑共同繼承,叔叔拋棄繼承給他三個小孩
B:在A的前提下,兩個姑姑又把她們的份贈與給叔叔的三個小孩
C:除了我爸以外的三方中有人堅持要我爸拿錢出來,否則不繼承也不拋棄
A跟B我們都沒什麼意見,目前最怕的就是C,請問如果我爸不拿錢出來那房子會怎樣? 沒
完成繼承房子會被充公嗎? 還是...?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遏止C的發生嗎?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31 19:01:00
拋棄繼承不是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
作者: DongFeng   2015-05-31 19:04:00
不是叔叔拋棄之後,就順位到他的兒女身上嗎? 還是我理解錯誤?ok, 我查到資料了。原來是要他們四個都拋棄才跟我們有關
作者: troll5566 (安安)   2015-06-01 01:17:00
舉例來說 代位繼承是A死去其子B為繼承人 但B已經死了就由其B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代位繼承拋棄繼承大致是原本會拿到的部份直接分給同順位繼承人假如叔叔拋棄繼承的話 就是您父親與姑姑一起分遺產(如果剩下的繼承人只有兩個話)抱歉看錯 兩個姑姑所以是三個 不過他們四個都拋棄就會輪到他們的子女繼承我現在想不到 後面列冊管理標售是真的 不過要注意逾期不動產沒辦繼承登記會有罰鍰其實可以先辦啦 只要其中之一繼承人去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就算有登記了 至於遺產怎麼分割就能慢慢談不用 一人登記就等於幫大家辦了 叔叔的債務跟遺產沒關就不影響突然想到 多數決的話還是有可能處分不動產是否拿房子抵押他的債務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01 18:14:00
為了避免那個影響 有土地法34-1條可以用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6-03 05:17:00
我如果是你叔叔的債權人的話,當你們採用公同共有繼承,就會去查封拍賣你們的不動產。你爸自己都信用不良了,也沒辦法自己繼承全部,然後向銀行貸款去補償其他繼承人。你們家族的這個繼承案件,用純粹法律方式來解決是沒辦法得到圓滿的方案的。我覺得B方案,較為可行,但終究有人會要求處理這間房子來換現金。如果原PO成年,而且銀行貸款能通過的話,不妨採用B方案,由父親贈與過戶給你(或其他兄弟姐妹),再向其他繼承人一次買下不動產的其餘持分(用銀行貸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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