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購屋 已簽買賣契約書,欲反悔

作者: hedonist891 (hedonist)   2015-05-21 01:21:10
各位好,事情是發生在家母身上。
事實經過:
家母日前透過仲介購買了一間二手屋,當場簽了買買契約也與屋主簽了本票30萬元
(第一期付款)。(同時也簽了免去審閱期的同意書)。兩天過後,家母反悔而決定不要買
這棟二手屋。即便去過調解服務處,屋主仍堅持家母要付清30萬元(總價的10%)本票金。
==時間線==
5/2:簽約
5/4:至仲介辦公室說明要解約
5/8:寄存證信函給屋主,主張家母在未經充分了結合約內容下就簽約了。
5/15:調解庭未果。
5/18:屋主寄存證信函給家母。聲稱在5日內付清本票金即可解約。
5/19:家母寄存證信函給屋主,主張願房價的以3%~4%當違約金。
問題:
1. 在合約內裡面並沒有註明說違約金就是本票金。且詢問過附近的仲介,一般只會
要賠償3%。所以我們認為要支付10%的違約金不合理。
2. 合法的手段讓屋主願意接受我們的條件。
3. 如果我們不願意支付屋主堅持的30萬違約金。是否就要上法庭呢?相關的律師費
會多少?
4. 煩請推薦中壢桃園地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
先感謝各位善心人士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敬祝平安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5-21 01:45:00
2.口才3.付給律師不如給對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21 08:12:00
訂金可以不退,違約金歸違約金.5/8主張,與當時簽下免審閱不是剛好牴觸??對方也不用跟您客氣,把本票直接送到法院去裁定律師費一審是六萬吧.違約金當然不是本票金,現在這本票是訂金.....說真的,訂金 10% "並不會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5-21 08:33:00
民法249,你念三遍看看,就知道要怎做了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5-21 14:52:00
ㄜ10%對方人算很好了吧,一般都直接沒收訂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21 17:13:00
其實就是沒收啊,10%是指總價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5-21 17:16:00
喔喔sorry看錯了....沒收30萬的話就是民法249的問題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5-21 18:51:00
屋主如果不賣的話,他除了返還30萬外,還得再賠30萬給買方。這不是兒戲。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21 19:49:00
樓上你看錯了 他是買方付了訂金以後不想買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5-22 19:02:00
我沒看錯,賣方違約不賣也要賠30萬給買方,那買方憑什麼要求賣方一定要接受買方的條件?所以,我才說這不是兒戲。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23 00:38:00
看看售屋版一堆反悔求解文 覺得現在人買簽約跟買菜一樣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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